一、工作目标
注销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活动。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制定此简易指南,方便纳税人高效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事项,切实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
二、政策规定
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注销税务登记需按以下政策规定办理:
(一)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二)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变更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后,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后,及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三)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四)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三、注销税务登记的类型
注销税务登记主要分为纳税人未做过税务登记、纳税人做过税务登记两种注销情况。
纳税人未做过税务登记,办理清销税务登记事项:法人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至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税务申报窗口(46-51号)办理注销即可。
纳税人做过税务登记,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又分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两种情况。
四、注销税务登记的具体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
(一)企业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1.企业曾开具过发票的
①办税人员(已实名采集过)至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税务综合窗口(41-44号)先办理税控设备注销。
需准备以下材料:
*税控设备
*未开具的空白发票
*公章
②办税人员(已实名采集过)至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税务申报窗口(46-51号)办理税务登记注销。
需准备以下材料:
*税控设备收缴通知书
*注销申请
*股东决定
*清算报告
*申报表:当期税种无法自行申报(例如:当期增值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季报、企业所得税年报、印花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个人所得税)
*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 、资产处置损益明细表、负债清偿损益明细表、剩余财产计算和分配明细表
*营业执照复印件
*公章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税种且非0申报,请携带营业执照、单位职工花名册用工情况等资料至残联核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企业未开具过发票的
办税人员(已实名采集过)直接至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税务申报窗口(46-51号)办理税务登记注销,须准备的材料同上②。
3.企业依法破产申请注销税务登记
①破产企业为正常户
有税控设备须走上述“企业1.”,无税控设备走上述“企业2.”,同时还须前往县局法制股进行登记核查并准备以下材料至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税务申报窗口(46-51号)办理企业依法破产注销业务。
需准备以下材料:
*人民法院决定书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授权委托书
*受托人律师资格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受托人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会计事务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当期企业所得税季报表、年报表及企业所得税清算报表
②破产企业为非正常户
先至二楼税务综合窗口(41-44号)处理正常终结非正常户处罚流程,前往县局法制股进行登记核查后直接准备以下材料至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税务申报窗口(46-51号)办理企业依法破产业务。
需准备以下材料:
*人民法院决定书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授权委托书
*受托人律师资格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受托人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会计事务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当期企业所得税季报表、年报表及企业所得税清算报表
4.企业跨区迁移
(1)跨区迁移企业曾开具过发票的
①办税人员(已实名采集过)至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税务综合窗口(41-44号)先办理税控设备注销。
需准备以下材料:
*税控设备
*未开具的空白发票
*公章
②办税人员(已实名采集过)至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税务申报窗口(46-51号)办理跨区迁移。
需准备以下材料:
*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
*迁移注销申请(需写明因何原因从何处迁至何处)
*公章
(2)跨区迁移企业从未开具过发票的
办税人员(已实名采集过)直接至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税务申报窗口(46-51号)办理跨区迁移。
需准备以下材料:
*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
*迁移注销申请(需写明因何原因从何处迁至何处)
*公章
(二)个体工商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1.个体工商户曾开具过发票的
①办税人员(已实名采集过)至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税务综合窗口(41-44号)先办理税控设备注销。
需准备以下材料:
*税控设备
*未开具的空白发票
*公章
②办税人员(已实名采集过)至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税务申报窗口(46-51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需准备以下材料:
*税控设备收缴通知书
*注销申请
*公章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季报(A表)、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年报(B表)注:个体工商户为查账征收才须提供最后一项,核定征收则无须提供
2.个体工商户未开具过发票的
办税人员(已实名采集过)直接至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税务申报窗口(46-51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需准备以下材料:
*注销申请
*公章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季报(A表)、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年报(B表)注:个体工商户为查账征收才须提供最后一项,核定征收则无须提供
五、友情提醒
为了切实提高服务质量,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过程中如有不清楚事项,可至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申报窗口46-51号窗口进行咨询;疑难复杂事项可至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06房间向分局领导反映、解决。也可电话咨询0518-12366。
供稿:县税务局
原标题:《【简易指南㉒】“政务服务高频事项”办事攻略之注销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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