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我们以发票业务为例
看看如何授予涉税服务人员
代理办税权限
委托企业发起
委托企业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涉税专业服务】-【我的代理机构】功能菜单。
选择【新增】可新增代理机构。
录入代理机构信息,并新增委托服务项目。
委托服务项目的服务大类选择【其他税务事项代理】,服务中类选择【发票】或【代理开具发票】,在功能权限中可被赋予“发票业务”,同时可被默认赋予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五个功能集权限。
录入完成后点击“确定”保存即可推送到代理机构确认。
委托企业界面如下:
代理机构确认后即可完成委托服务代理。代理机构操作界面如下:
代理机构发起
代理机构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涉税专业服务】-【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功能菜单。
选择【协议要素信息】的【管理】。
点击【新增】可新增协议。
进入新增协议界面后,可新增【服务项目】【服务大类】等信息。委托服务项目的服务大类选择【其他税务事项代理】,服务中类选择【发票】或【代理开具发票】,在功能权限中可被赋予“发票业务”,同时可被默认赋予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五个功能集权限。录入完成后点击“确定”保存。
新增记录全部录入完成,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提交成功后,会给委托企业推送确认任务。
代理机构界面如下:
委托企业同意后,协议要素信息采集成功。委托企业操作界面如下:
1.委托企业发起
委托企业登录电子税务局App后,选择【办&查】-【代理服务】-【我的代理机构】。
选择【新增】。
录入委托协议信息,当服务大类中选择【其他税务事项代理】,服务中类选择【发票】或【代理开具发票】时,功能权限将被赋予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五个功能集权限。
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保存成功后会给代理机构推送代理权限确认,代理机构确认后,协议要素信息采集成功,涉税服务人员功能权限设置成功。
【注意】
1.新增代理机构时,电子税务局App显示*的项目(如代理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服务期限起止等)均为必填项,请据实填写;
2.服务中类选择【发票】或【代理开具发票】后,会自动在【功能权限】带出5类数电发票相关的功能权限,默认5个权限全选,纳税人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变更,具体如下图所示。
完成上述操作后,委托企业界面如下:
代理机构操作界面如下,进行确认即可。
2.代理机构发起
代理机构登录电子税务局App后,选择【办&查】-【代理服务】-【我的委托企业】功能。
点击【新增】。
录入委托协议信息,当服务大类中选择【其他税务事项代理】,服务中类选择【发票】或【代理开具发票】时,功能权限将被赋予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五个功能集权限。
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保存成功后会给委托企业推送代理权限确认,委托企业同意后,协议要素信息采集成功,涉税服务人员功能权限设置成功。
代理机构界面如下:
委托企业操作界面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