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注销营业执照,需遵循“税务清算—工商注销—后续账户处理”的流程,具体步骤及所需材料如下:
一、税务注销(前置条件)
材料准备: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若未三证合一需提供)。未使用发票、近三年纳税申报表。经营者或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税控设备(如金税盘、税控盘)及未缴销发票(如有)。税务异常处理:若存在欠税、未申报记录或异常状态,需先补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补报逾期申报表(如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提交申请:登录电子税务局或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如武侯区、锦江区税务局),填写《清税申报表》,缴销未使用发票及税控设备。审核通过:税务部门审核后出具《清税证明》(若税务与工商系统联网,部分区域可免交纸质证明)。税务正常时约3-5个工作日;存在异常时可能延长至1-2周。二、工商注销
根据企业情况选择简易注销或普通注销:
简易注销(适用于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的企业):公示期:20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发布简易注销公告)。所需材料: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清税证明》或《税务事项通知书》。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本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全体股东签署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公司需提供)。办理方式:线上办理: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或“天府通办”APP,选择“企业注销一网通办”,填写注销信息并上传材料。审核通过后,在线下载或到窗口领取《注销登记通知书》。线下办理:携带材料至注册地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审核通过后,凭通知短信或回执单领取《注销登记通知书》。普通注销(适用于有债权债务或未完成清算的企业):清算组备案: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由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人员组成)。清算公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清算公告,公告期为45天。所需材料: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清税证明》。清算报告(需经股东会确认,包含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清算结果)。注销公告报纸报样或公示截图。公司章程或合同复印件(公司需提供)。办理方式:线上办理: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或“天府通办”APP,填写注销信息并上传材料。线下办理:携带材料至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提交。公告期满无异议后,审核通过即可领取《注销登记通知书》。 上一篇:医疗许可证代办-美财长:印度就是在牟利,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