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吊销转注销流程
北京公司营业执照吊销后,必须依法完成注销手续,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税务注销:
○ 需在营业执照登记的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税务注销,领取清税证明。
○ 完成纳税申报、缴清税款及滞纳金,取得《准予核准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 登报公示:
○ 税务注销完成后,通过当地工商部门认可的报纸或其他媒体进行公示,公告期至少60天。
○ 公示内容需包含公司注销信息,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3. 成立清算组并清算:
○ 成立清算组,负责清理公司债权债务、编制清算报告。
○ 若未按时成立,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指定清算组,清算义务人未履行职责可能需承担法律责任。
4. 工商注销备案:
○ 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注销备案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进行注销登记。
5. 注销登记:
○ 完成上述步骤后,携带全部材料至登记机关正式办理注销,缴销营业执照。
6. 其他相关注销(如需):
○ 银行账户注销:处理公司账户余额,注销银行账户。
○ 公章销毁:向公安机关交回并销毁公司印章。
二、所需材料清单(按步骤分列):
(1)税务注销阶段:
● 《税务注销申请表》
● 营业执照复印件
● 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 完税证明、结清税款凭证
● 发票及税控设备
● 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 清算报告及决议文件
● 其他税务部门要求的材料(如增值税纳税人资格证等)
(2)登报公示:
● 公司注销公告(含名称、注册号、注销原因、清算组信息等)
● 45天公示的报纸原件
(3)工商注销阶段:
●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 股东会决议或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文件
● 清算组备案通知书及清算报告
● 税务部门出具的《准予核准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 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 委托代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 公司印章(公章、财务章等)
● 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文件(如银行账户注销证明等)
三、注意事项:
1. 时效性:各环节需在法定时限内完成,逾期可能导致罚款或信用惩戒。
2. 材料准确性:各地区要求可能有细微差异,建议提前通过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或办事大厅确认新要求。
3. 委托代办:若非法人亲自办理,必须提供合法授权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明。
4. 信用影响:吊销后未及时注销可能导致法定代表人被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影响个人及企业征信。
本文信息基于现有政策整理,具体操作可能因政策更新或个案差异而调整,结果以当地工商及税务部门新要求为准,希望以上内容能帮助您清晰了解吊销转注销的流程与材料要求。如需进一步协助,可以关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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